机构设置
保卫处 / 机构设置
治安防卫科

- 治安防卫科
- 科 长 潘光辉 电话 82330129
治安防卫科职能范围
- 一、 受理群众报案;侦破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大案、要案及伤亡事故的处理。
- 二、 负责一般刑事、治安案件的报批及案件卷宗的整理和保存。
- 三、 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认定与管理。
- 四、 调解校内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非物业化管理生活区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秩序。
- 五、 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流动人口。
- 六、 对“两劳”释放人员及重点人口进行帮助教育。
- 七、 负责全校的治安预防和安全检查,查处轻微火灾事故,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配备、检修与调整。
- 八、 负责校卫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九、 负责全校机动车辆的管理,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处理发生在校内的一般交通安全事故。
- 十、 负责学校大型会议和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
- 十一、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处交办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