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保卫处 / 机构设置
保卫处

- 保卫处
- 处 长 张茂顺 电话 82330120
- 副处长 冯志祥 电话 82330125
保卫处职能范围
- 一、 对本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 二、 了解掌握动态信息,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内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三、 制订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 四、 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非物业化管理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 五、 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 六、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 七、 管理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 八、 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九、 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扰乱校园秩序者。
- 十、 办理校领导以及上级国家安全、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