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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基础工作的意见
2012-05-10 16:08 admin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基础工作的意见

贯彻落实《陕西省综治办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稳[2010]14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我校今年党政工作要点提出的创建目标,现就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基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基础为重点,以落实单位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为主线,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平安院系、平安部处、平安科室(班级)和平安楼宇的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成立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长:李博飞

    副组长:朱君强  吴轩第   李鹏飞

  员:党政办、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网络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工会、团委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担任。

全校各单位都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组织成立相应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工作小组。

    ()工作分工

    1.由党政办、保卫处负责全校“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来校检查的工作安排及接待工作。

    2.稳定办、综治委负责指标体系中组织领导项目的工作任务及校园政治稳定相关工作指标。

    3.保卫处负责指标体系中安全保卫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及校园政治稳定相关工作指标。

    4.宣传部负责指标体系中舆论宣传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

5.学生处负责指标体系中学生管理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

6、后勤管理处负责指标体系中后勤服务项目规定工作任务。

7、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指标体系中设备设施管理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   

    8、各职能部门和学院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从部门责任、创建保障、安全管理、校园治理、校风校纪、校容校貌、安全教育等方面按职责开展工作,并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一)切实做好校园政治稳定工作。

1.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切断错误思想观念的传播渠道,不断增强人员的抗御能力。另一方面,按照“依法治校”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普法知识培训,突出抓住新生入校、考风考纪、实习实践等重要环节,从思想上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牢固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和世界观。

2.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预防和化解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深入了解学生员工的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好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突出重点,做好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一是继续关心和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问题,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他们能安心读书;二是加大对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学生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的宣传,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区就业;三是对于心理问题突出人员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以积极的态度做好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

    1.要根据工作特点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对“平安校园”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全体师生员工“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园有线电视、校报、黑板报、墙报等舆论工具,以“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为主要内容,宣传“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等。通过宣传发动,使我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广泛开展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和增强法制意识和观念,坚持法制教育同课堂教育相结合,始终突出主渠道;坚持法制教育、德育教育活动相结合,增强守法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同心理健康教育相  结合,提高法制化观念。同时广泛开展法制讲座、安全讲座、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制意识、法制观念。

()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1.做好校园日常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保卫人员、各楼宇守护人员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加强校园综合治理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

2.加大车辆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道路的管理,要明确划分停车区域,严格停放秩序,保证校园车辆通行畅通。加强对校园交通秩序的整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作交通标识牌,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力求取得良好效果。·

3.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每日巡查和每月检查制度,结合定期查和随机查、自查和抽查、全面查和重点查、集中查与专项查等多种方法,加大对校园安全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政治敏感日、重要节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同时严格大型活动的审批程序,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积极做好学校及周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综合执法等部门,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打击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违规、非法经营的网吧、商业网点侵扰学生等不和谐行为的现象,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坚持边整治边巩固,确保不反弹不蔓延,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对长期没有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积极争取学校所在地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解决。

5.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的窗口作用,一方面发挥网络沟通信息的渠道作用,优化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丰富校园网内容,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加强信息管理,杜绝各种非法信息的传播,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罢餐罢课等行为。

()加强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1.加大防范体系建设,防患于未然。认真学习、执行新的《消防法》,按照消防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完善《西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校园消防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对学校义务消防员以及志愿者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消防水平。

2.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良好状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防微杜渐。同时保卫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增强防范火灾意识。进一步加强宿舍、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场所的水电管理,定期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危旧老化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更新改造,禁止在宿舍、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内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突出抓好图书馆、锅炉房、配电室、仪器设备多的实验室、食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当等人为造成的火灾火险事故。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应急防控体系

1.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把握焦点问题、倾向性问题,针对师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健全信息员队伍,完善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对信息员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建立长期有效的防范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完善校园110制度,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完善校内“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制度,按照“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有险必救”的要求,切实帮助师生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出警速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重提高”的原则,加大技防建设,保证电视监控等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建立完善以校园110为中心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3.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国家《应急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的《预案》制定出适应于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力求做到人人内容熟悉,程序清楚。

4.加强饮食、卫生防疫等其他防范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饮食安全的防范工作。一方面,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饮食从业人员的检查,必须证件齐备方可上岗。严格把好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各种食品、饮料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无”食品或过期劣质食品一律不能进入学校。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卫生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对学校的环境定期进行消毒,根除传染病病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学生公寓要保持干净、通风,在全校师生中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和我校创建“平安校园”目标要求,学校对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进行分解,下发到各单位,各单位要根据分解表,制订出各自的工作计划,于五月底前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办公室。

(二)各单位在全年工作中都要对照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发现问题,认真研究,集中力量整改到位,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做好基础工作。

(三)各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整理的资料自行保存,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在年终将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并查验相关资料。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西安工程大学

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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