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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庆节前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1-10-19 14:51 admin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在国庆节前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10-19 14:51:50 阅读:278

关于在国庆节前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1017日为国庆节放假休息时间,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学校的稳定安全,使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心愉快的节日,特对国庆节前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稳定安全是学校建设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稳定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处于压倒一切的地位。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单位及部门的稳定安全工作,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把“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928日至29日为各单位及部门自查时间,自查报告须在2918时前送交校综治办(设在保卫处政秘科108室)。929日至30日校保卫处代表校综治委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及部门领导要本着对学校财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校综治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及部门的稳定安全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及部门使用、管理的办公、教学、实验实习、科研、保障等场所的水、电、气、门窗及物防措施等安全情况,组织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各单位及部门领导要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双节期间禁止师生员工集体出游的通知》要求,对于自行出游的要安排专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他们时刻要有安全意识,注意做好自我保护;要遵守交规,注意交通安全,注意天气变化,不能进行探险、冒险活动等等。外出学生一定要履行请销假手续,明确去向和返校时间;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注意保管好钱物,共同维护公寓的安全和良好的生活秩序;所有学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陷入传销或违纪违法等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切实把教育、管理的工作行使在预防阶段。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化解处置;校宣传部、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处置和报告。

五、加强安全管理,维护稳定安全。国庆节期间,后勤管理处(后勤发展集团)要切实做好饭菜供应和水、电、气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后勤发展集团)、艺术工程学院要加强和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保卫处要严格门禁制度,加强对进门人员的查验证,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严格进行验证、查物及登记。校内师生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支持配合门卫的查验证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六、安排好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国庆节期间校总值班室将安排人员值班,值班电话:82330027;临潼校区综合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学生工作处也要安排好人员值班;保卫处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金花校区82330110,临潼校区83116110;其他各单位值班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单位发现有安全隐患或不稳定苗头时,要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校总值班室、保卫处值班室和分管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西安工程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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