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用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和玩电脑游戏。
4、做好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6、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使用有干扰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二、工作人员管理准则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2、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的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离开。
3、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正常运作。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和处领导报告。
5、不得擅自改变监控室内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6、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7、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始数据。
三、工作人员保密准则
1、非监控人员不得随意允许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要进入监控室时必须得到处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入。
2、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3、录像机存储、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