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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2014-03-24 10:49   审核人:   (点击: )

为贯彻《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工程大党字【2013】19号)文件精神,落实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全面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在学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创建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

(一)创建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

主任: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集团)各抽调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分解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负责收集全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材料、汇总汇编成册、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对各学院、各单位创建工作联络人进行培训等工作。

4、负责对各学院、各单位上交的创建材料的检查、验收和指导工作。

5、组织、协调各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迎接省综治办、高教工委、公安厅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6、完成创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集团)负责人

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并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指导和协调处理。

(2)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展。

(3)负责平安校园的预评工作和创建材料的审定。

(4)负责组织做好迎接省综治办、高教工委、公安厅检查验收组的各项工作。

(5)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文化组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学工部、工会、团委、教务处、保卫处、网络中心、各学院负责人

工作职责:

(1)通过校内广播、电视、网络、校报、展板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意义,营造创建活动气氛,确保创建活动人人知晓,积极参与。

(2)组织开展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有关的演讲、安全知识讲座、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

(3)在校报刊上设专栏、专刊对创建“平安校园”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校园舆论环境。

(4)加强对网络、报刊、橱窗等舆论宣传阵地和学生社团组织的指导管理,杜绝各类有害信息的传播。

(5)负责制作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册。

(6)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环境治理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集团)负责人

成员:后勤管理处(集团)、学工部、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整洁卫生,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

(2)负责校区绿化面积达标,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3)负责校内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管理有序、文明卫生。

(4)负责家属区环境治理工作,无乱堆乱放现象,车辆停放整齐。

(5)负责全校实验室环境优化工作。

(6)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省高教工委每年11月组织专家对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部署,依照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检查,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认真开展宣传教育,自查整改和迎评准备工作。创建活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20日-- 4月10日)

1、召开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安排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各单位、各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创建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完善资料阶段(4月10日-- 6月30日)

1、依据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指标体系查找问题,并进行完善,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解决。

2、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三年(2012--2014年)的校园安全工作资料,对缺失部分进行补充完善。

(三)全面预评,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 9月30日)

1、整理汇总验收材料,按照统一规格收集整理形成各类材料册。

2、编印好《西安工程大学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材料汇编》、《西安工程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册》、《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3、对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集中力量整改到位。

4、各工作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组织进行自评,对影响评估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整改。

(四)迎评创优阶段(10月1日-- 11月初)

1、根据自我预评结果,经综合考量,如果符合申报条件,填写《陕西省“平安校园”申报表》,起草创建省级“平安校园”自评材料,并于10月中旬前上报。

2、进一步复查督促,使评估指标体系硬件软件建设到位,整治校园治安、交通、卫生环境,形成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3、在高教工委检查验收组确定验收时间后,成立迎评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迎接专家组进校检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知识和法制教育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康向上的道德体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切实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认真实施“六五”普法教育,完成普法计划,着力提高广大师生法制观念,规范师生的文明举止,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反邪教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对邪教的识别力和抵御力;大力开展群众性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广大师生创造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师生员工来信来访工作,努力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学校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信访工作,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深入群众,及时排查和掌握可能影响校园稳定、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采取稳妥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疏导化解矛盾,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对师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负责的研究和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取得师生的理解。

(三)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要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入国际互联网的终端按规定登记备案,严防输入有害信息及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密等案(事)件的发生。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网的管理力度,及时查处有害信息。

(四)做好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

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安全防范计划,积极稳步推进校园内部防范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技防设施的科技含量,各项技防、物防设施牢固有效;狠抓措施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校园不发生火灾等重特大责任事故。

                                                        西安工程大学

                                                     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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