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2014年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学校下发的《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工程大党字[2013]19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三月份)
1.印发《西安工程大学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2.印发《西安工程大学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工作计划》。
3.学校召开2014年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动员大会。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与各学院、部门,签订《西安工程大学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下达创建“平安校园”任务分解表,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二阶段:(四月份)
1.各学院、各部门组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专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本学院、部门创建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学院、各部门组建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合理、有序地开展各项基础建设工作,并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3.建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QQ群,同时安排时间对各学院、各部门联络员进行集体培训。
4.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评估指标要求收集、整理、补充材料。
第三阶段:(五、六月份)
1.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校报、展板、横幅、黑板、墙报等媒体,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展开宣传攻势,确保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人人参与。
2.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各学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省级“平安校园”的评估指标严格落到实处。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各部门“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协助各学院、各部门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进一步完善两校区技术防范措施,对学校技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5.后勤管理处(集团)对学生公寓管理员、饮食中心职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
6.在学校校园网、校报上设专栏或专刊对创建“平安校园”各项工作进行报道和宣传。
7.收集各学院、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资料和支撑材料(2012年1月以后)。
第四阶段:(七月、八月份)
1.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各学院、各部门将“平安校园”创建资料和支撑材料汇总上报,创建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做好各类台帐建设,编写《西安工程大学省级“平安校园”评估材料台帐目录》(按评估指标体系分类)。
2.组织人员编写和下发西安工程大学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宣传资料。
3.完成《西安工程大学稳定安全工作文件汇编》。
4.下发《大学生安全手册》。
第五阶段:(九月份)
1.在新生入学安全教育环节中,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新生入学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2.在学校教学计划中设立安全教育课,做到课时、教材、师资“三落实”。
3.在新生军训期间举行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对火灾事故的感性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校“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各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再次进行检查或抽查。
5.召开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会议,根据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接上级考核评估的工作。
第六阶段:(十月份)
1.各学院、各部门组织自评。依据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中明确的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各学院、各部门将自评情况报学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平安校园” 创建活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 组织人员撰写申报省级“平安校园”材料,并制作汇报材料PPT,十月中旬以前正式申报。
4.召开“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布置迎评创建工作。
第七阶段:(十一月份)
学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评工作方案和迎评工作安排,迎接上级考核评估的工作。
西安工程大学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