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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度我校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2015-12-22 15:43   审核人:   (点击: )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汽车通行证办理条件和办法》规定,自2015年12月25日(元月1-3日除外)起,开始换发我校2016年机动车通行证,请大家按要求做好车辆通行证的申请、换证工作,以免给您工作和学习带来不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办证范围

1、教职员工车辆(含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外聘教师以及人员)的车辆。

2、校内经营户和长期为学校运送各种物资以及有业务往来的车辆。

3、凡属于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通行证:

(1)车籍非教职员工本人或配偶及父母、子女车辆;

(2)教职工旁系亲属车辆;

(3)学生车辆;

(4)其他无关人员和外单位车辆。

二、通行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去年已经办理过的,且所办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和教职员工本人姓名一致的,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或工作证)直接办理。

2、行驶证车主姓名与教职员工本人姓名不符的,携带相关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及本单位开具的证明)前来确认办理。

3、首次申办通行证的教职员工及家属,需填写通行证申请表(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持相关证件(工作证、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能证明教职工本人和家属关系的证件),经保卫处审核后办理。

4、校内经营户和长期为学校运送各种物资以及有业务往来的车辆,需我校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填写通行证申请表(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工作证明,经保卫处审核后,缴费办理。

5、为了确保师生员工校内交通安全,校区安装了测速装置,该装置和大门智能收费系统联网,全校区限速15公里/小时.如果超速累计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车辆,智能收费系统自动将该车拉入黑名单.

6、锁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带上行驶证前来保卫处解锁,接受处理.

三、通行证办理时间

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2日。

四、通行证办理地点

金花校区保卫处校卫队办公室(主楼西配楼106室)

联系人:崔龙

办公电话:62335803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特此通知

                                                                 西安工程大学保卫处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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