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
毕业生的户口迁移,严格按招就处与研究生部提供的毕业生派遣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实行在限定时间内统一迁出,统一发放的原则。如需改派,经于就业处与研究生部批准拿到改派证或凭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金花路派出所办理。
2、在校生
在校生如需迁转户口,只能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1)本人申请;
(2)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户籍卡(校户籍室);
(4)带以上手续前往金花路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