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公告通知 | 工作动态 | 下载中心 | 安全常识 | 服务指南 | 联系信息 
我校召开消防安全专项工作部署会
我校召开2019年意识形态暨稳定安全工作会
金花北路消防中队对我校进行消防检查和现场指导
保卫处做好开学初安全保卫工作
斜口派出所联合分局多部门在我校开展“110”主题宣传活动
关于对2019年度出入校区的机动车信息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监控室管理规章制度
2011-10-30 10:56 admin  审核人:   (点击: )

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用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和玩电脑游戏。

4、做好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6、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使用有干扰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二、工作人员管理准则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2、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的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离开。

3、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正常运作。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和处领导报告。

5、不得擅自改变监控室内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6、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7、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始数据。

三、工作人员保密准则

1、非监控人员不得随意允许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要进入监控室时必须得到处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入。

2、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3、录像机存储、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