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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
2013-05-03 09:08   审核人:   (点击: )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关于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贯彻《陕西省综治办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稳【2010】14号)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在2012年我校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基础工作的前提下,今年在我校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建立健全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提升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为重点,以创建稳定、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为目标,营造与建设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相适应、相匹配的一流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博飞

副组长:戴仓定  吴轩第

成  员:党政办、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图书馆、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校团委、校医院、离退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

(二)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各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2、宣传文化组

组  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  员:宣传部、学工部、工会、团委、教务处、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

3、环境治理组

组  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成  员:后勤管理处、临潼校区综合办、学工部、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

4、创建办公室

主  任: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团委各抽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各院、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同时要确定创建工作的专职干部。单位负责人要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创建工作。专职干部要做好落实工作及日常档案资料创建工作。

(二)有关单位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创建平安校园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推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三)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西安工程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西安工程大学反恐防恐工作预案》、《西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西安工程大学涉外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重点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团委及各学院要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严格对讲座、大型活动及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要在校园开展防渗透、防破坏活动,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切实做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五)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技术含量,构建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监控、报警和门禁系统防范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六)后勤管理处、学工部要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学生食堂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和校园水、电、气的安全管理;保卫处要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与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学生处、人事处和各学院要开展安全教育与检查活动,引导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

(七)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学校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火灾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进度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制定创建实施方案。

2、学校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进行学习动员。

3、成立学校各工作组和各学院、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查找问题、完善资料阶段(5月1日—6月30日)

1、依据指标体系查找问题,并进行完善。

2、对照指标体系收集整理上交三年(2011年—2013年)的资料,缺失部分整理补充。

(三)全面预评、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各工作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组织进行检查预评,对影响评估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整改。

2、对于收集上来的各类材料,要集中整理形成各类材料册。组织人员编写《西安工程大学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制度汇编》,组织人员编写《西安工程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册》,组织人员编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安全教育手册》等。

(四)迎评创优阶段(10月1日—11月初)

1、根据今年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自我预评结果考虑,如果符合申报条件,填写《陕西省“平安校园”申报表》,起草“平安校园”创建材料,并于10月中旬前上报。

2、进一步复查达到硬件软件建设到位,强化教育,形成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3、在教育厅检查验收组确定验收时间后,成立迎接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机构。召开迎评工作会。做好各项迎评工作。迎接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刘江南、高勇

副组长:李博飞、戴仓定、吴轩第、樊增禄

成  员:党政办、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图书馆、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校团委、校医院、离退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

五、工作要求

(一)“平安校园”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注意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分管领导要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整个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三)各单位要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计划、落实人员、落实督查”,要在创建效果上讲求实效。

(四)各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创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党政办、监察处要按照“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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