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员工:
经保卫处研究决定,2012年度《汽车通行证》将使用至2013年元月10日作废。为了不影响广大教职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大家提供方便,特安排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10日集中办理2013年教学区《汽车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保卫处网站先阅读西安工程大学《汽车通行证》办理条件和办法。
2、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汽车通行证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将行驶证复印件粘贴在表格指定位置。
3、办理时请携带填好的表格、工作证(单位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行驶证和本人姓名不符的还需携带户口本或结婚证)。
办理地点:保卫处防卫办公室(102室)
办 理 人:徐老师 崔老师
联系电话:82330126
保卫处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