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便于校属各单位及早安排有关工作,现将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
二、认真进行“清明”节前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在放假前,各学院、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所属部门办公室、实验室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切实做好“清明”节日期间的稳定安全工作
根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综治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同时,各单位领导要抓好对师生员工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的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防非法传销等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保障安全。并按学校要求,不得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外出旅游。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四、学校值班安排
(一)校总值班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值班时段外设在校保卫处)
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值班电话:82330027 (金花校区)
83116236 (临潼校区)
(二)保卫处为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82330110 (金花校区)
83116110 (临潼校区)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校总值班室或校保卫处值班室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